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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其义,则免其刑。

在明太祖洪武时期,首都有一个上尉与邻居的女人通奸。有一天,一个上尉在黑暗中偷看,等女人的丈夫出去后,才进了女人的房间,上了床。没想到,女人的丈夫回来了,于是一个上尉只好躺在床底下。女人问丈夫:“你为什么回来?”丈夫回答说:“天冷,我怕你睡了会着凉,所以回来给你加一床被子!”说完,便给女子盖上被子,然后离开。一个上尉心想:“他那么爱他的妻子,她却忍心让丈夫失望!真是禽兽!”于是,一个上尉拔出佩刀,杀死了那个女人。女子死后,一个蔬菜老师给女子家供应蔬菜。她被附近的人误认为是杀人犯,关进了衙门。她被判有罪并被监禁。行刑前,队长挺身而出,大声说:“我杀了那个女人。请不要委屈卖菜的!”刑事官听了一个队长的忏悔,说:“你杀了一个不义的人,又救了一个无辜的人。多好的行为啊!”所以,他释放了一名上尉。(《德育古监》的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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