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树人学院招生章程2006(浙江树人学院招生章程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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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庶人学院(浙江庶人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应当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实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学校招生实行“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述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庶人学院(浙江庶人大学)
浙江省代码:0033国家代码:11842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和全日制民办高校。
第六条办学主体:由浙江省政协主办,浙江省教育厅负责。
第七条学校地址:杭州拱宸桥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庶人路8号)、绍兴市杨汛桥校区(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江夏路2016号)。
第八条就读地点:全日制本科、专科新生就读于拱宸桥校区、杨汛桥校区。
第九条学校概况:学校创建于1984年,由浙江省政协主办,省教育厅主管。是浙江省首批应用型试点示范建设学校之一。学校秉承“尊德重智,育人为本”的校训,坚持“教学型大学”的办学定位。连续多年获得全国民办本科院校竞争力排行榜第一名。学校占地1220亩,有12个二级学院,学生16000余人。现有教职工1200人,其中教师880人,博士150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占43%。本科专业47个,专科专业8个,其中国家级专业1个,省级重点(优势特色)专业13个。省级学科5个,科研工作连续多年居全国民办高校首位。学校教学设备总值1.9亿余元,图书馆藏书326万余册(含电子书)。所有学生都有教学设备和图书资源,超过全国本科院校平均水平。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拥有院士领衔的舒兰国际护理学院、绍兴黄酒学院等11所行业学院,红石梁班等50余个校企订单班、虚拟班。学校注重开放教育,与60余所境外机构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近几年就业率一直稳定在百分之九十七左右,考研率逐年上升。毕业生创业率位居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十。
第十条学历与学位证书:本科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庶人学院(浙江庶人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生授予教育部注册的浙江庶人学院(浙江庶人大学)全日制大专文凭。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招生工作的总体决策部署、统筹规划和协调推进,并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发展与服务部。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宣传和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设立e
临床医学(5年)、交通运输、环境生态工程、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学(5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护理等。
(2)本科招生按专业类别分十类,分别是:
工商管理(包括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物业管理等。);
城市风景园林(包括风景园林、城乡规划等。);
公共管理(包括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等。);
文学与传播学(包括新闻学、汉语言文学、秘书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国际教育等。);
电子工程(包括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等。);
信息(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等。);
经济学(包括投资、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茶文化贸易方向)、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等。);
资源与科学(包括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
设计(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工艺美术等。);
外语(包括英语、商务英语、日语、韩语等。).
按类别招生的学生,在完成一年的专业基础课程后,将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分流。
(3)从本科到本科招生的专业有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市场营销、食品质量与安全、视觉传达设计等。具体计划、专业、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大学2019选拔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学习招生简章》的规定。
(4)中学到本科的招生专业有电子商务、商务英语等。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服务和管理老年人。
(5)专科招生专业包括护理、应用英语、会计、市场营销、文秘(涉外)、国际金融、电子商务等。
(六)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提前批录取。具体计划、专业、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树人大学)2019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
第十六条2019年浙江省招生专业(类别)选考科目范围
第五章准入原则和方式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选拔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以学生为本、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当年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学生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在考生符合所报志愿选考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申请填报专业(类别)平行志愿,填报比例为1:1;其他省份按省级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可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由学校向省计划部门和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本科按类别招生,经过一年的专业分流。因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编制限制不能按类别编制招生的省份,按专业招生。招生后,除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建筑、交通运输、环境生态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工业设计、临床医学、护理等八个专业的学生外,所有被录取的其他专业的学生到校后,按照专业类别组织上课和教学。高一(1)第二学期按具体专业从省外录取的学生,分流时优先考虑高考专业;与…一致
(2)学生在校期间可按《浙江树人大学专业分流若干规定》进行专业调剂。
(3)嘉阳书院:是我校优秀人才的培养基地。2019年高考总分在全校各专业(除设计、临床医学外)新生中排名前10%(参考英语单科成绩)。学校书面通知他们,学生申请。学校组织专家面试后,选拔60名学生进入学院进行重点培养。在第一学年,学生可以在以家庭为基础的杨学院统一学习。第二学年,学生可以选择除设计和临床医学以外的任何专业。在校期间,保证学生有一个出国交流学习的机会。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学校不限制外语。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外语专业除外)。
第二十三条学校新生入学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浙江树人大学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入学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六章入学审查和费用
第二十四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两周内不能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报名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学校会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审核。复审不合格者,按学校规定取消资格。新生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年。在保留期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期届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延误。应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教学成本核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2019级新生费用如下:
(一)本科(含中等职业教育、专科教育)学费。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外语、经济管理、文学与传播学,每生每学年2.6万元。
城市园林、电子工程、计算机信息、资源、环境与科学,每生每学年2.8万元;
设计,每生每学年3万元;
管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每生每学年2.6万元;
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建筑(5年)、环境生态工程、工业设计、护理,每生每学年2.8万元;
临床医学(5年制),每生每学年3万元。
中文升英语专业学费:电子商务每生每学年28000元,商务英语每生每学年26000元。
(2)大专(含中专)学费
每生每学年2万元。
(3)住宿费
住宿条件为标准化学生公寓(待平衡后决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安排住宿。
学校特别提醒: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考生,请认真填写。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招生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教育考试院统一渠道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过各种渠道为考生提供查询。学校联系信息:
招考办微信:zjsruzsbgs
电话:0571-88297000
电话:0571-88297019
学校传真号码:0571-8829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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