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住宅可以买卖吗,要注意哪些(私有住宅还能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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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双方应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应了解房屋的整体情况和产权情况,并要求卖方提供合法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明等证件。
2.出卖人提供的房屋合法且可以上市交易的,买受人可以支付购房定金(支付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经协商,买卖双方已就该房屋的位置、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交付时间、交付及产权办理等事宜达成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将交易资料移交发证部门,买受人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至少一式三份。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审核。买卖双方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管理部门应查验有关证件,审核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无产权或部分产权未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同意的,不予受理,禁止上市交易。
4.契约。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和购买对象,按照交易部门预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批,交易双方方可办理签契手续。现在北京已经取消了房产买卖过程中的契证,也就是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取决于交易房屋的性质。比如房改房、危改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和其他商品房的税收构成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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