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公斤等于多少两,古代1斤是多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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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句“半斤八两”的成语,用来形容彼此不相上下,实力相当。现在的年轻人会有疑问:半斤不应该是五两吗?怎么与八两相当呢?
其实,“一斤等于十六两”的换算,在中国一直沿用了两千多年,直到195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后,才执行“一斤等于十两”的规定。
那么问题来了:中国古人在计算重量的时候,为什么不采用方便的“十进制”,非让一斤等于16两呢?古人这么做是不是不科学啊?
这事还得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说起。
01 “一斤等于十六两”,真的是根据秦始皇说的“天下公平”四个字而制定的吗?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当年负责制定国家度量衡统一标准的丞相李斯,他顺利地制定了“度”与“量”的标准,但在“衡”也就是重量标准方面没了主意,于是向秦始皇请示。秦始皇只是回了李斯“天下公平”四个字,究竟怎么定多少没有说。李斯左思右想不得其解,无意中数了一下“天下公平”这四个字的笔画,刚好是十六画,于是决定用“一斤等于十六两”作为衡的标准。
这个说法流传很广,现在看来并不真实,只是后人的牵强附会而已。
首先,秦代官方字体小篆“天下公平”四个字并不是十六画。
“天下公平”的小篆字体
其次,先秦各诸侯国,很多国家包括秦国在内,大部分已经实行“一斤等于十六两”这一标准,秦始皇只是让李斯实行全国统一,并不是新创,现在考古发现已经佐证这一观点。
最后,实行这个标准,能更好适应当时的社会应用实际,关于这一点,下面章节予以详述。
02 古代称重斤两采用“十六进制”不科学吗?
现代人已经习惯“十进制”,觉得“十六进制”换算很麻烦。然而,在古代社会,“十六进制”用于称重斤两恰恰是最方便实用的。
在我国古代,量物轻重的天平和杆秤通称“权衡”。春秋战国时期与秦代,称重的工具主要是天平。那时的天平与现代天平原理基本相同,但结构不大一样(见下图):平衡杠杆的两端各系一个托盘,一个托盘放砝码,砝码称之为“权”;另外一个托盘放被称重的物体。如果物体较重,那么,杠杆一端直接挂“权”,另一端则钩挂物体。
在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重量级,斤两最多,如果全部以1两为单位来制作“权(砝码)”,称重操作起来太繁琐,那么,到底做多少种规格的“权”最经济、最方便?
人们发现,在斤以下的重量计量,按十六两分拆最方便。比如一斤的一半是八两,而八两的一半是四两,四两的一半是二两,如此类推,这样一来,斤以下,只要铸造半斤(八两)、四两、二两、一两四种规格的“权”,就可以称重这个数量级区间的任何物体,而且“权”的重量按对半递减,换算操作十分方便。
这个设计在当时历史条件下,是非常经济实用的。这是因为古代社会,计量设备要求特别严格,但精密铸造的成本非常高,全国“权”的用量又非常大,所以,按“十六进制”制作“权”最为合理。这就是古人的智慧。
斤两之外的计量单位,秦国也做了规定。整个衡制以铢、两、斤、钧、石为单位,二十四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为什么要设计“三十斤为一钧,四钧为一石”?那时供应军队的粮草非常重要,一钧三十斤是一个士兵一周的口粮重量,一石四钧则是一个月的口粮重量。
综上所述,“十六进制”虽不是秦始皇的发明,但他统一度量衡,整个“衡”的计量设计在当时是非常接地气的实用设计。
出土文物:秦国高奴地区所铸铜权
03 中国衡制与衡器的发展小史
天平有个缺点,就是“权(砝码)”的重量只能与被称重物体相等,这样不能以小博大,浪费很多原材料,如果物体较重,操作起来也很费力气。于是,另外一种衡器被发明出来,这就是杆秤。
传说,木杆秤是鲁班运用杠杆原理发明的,他根据北斗七星和南斗六星在秤杆子上刻制13颗秤星,定为13两一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添加“福禄寿”三星,变成16 两一斤。为什么要加“福禄寿”三星?除了与标准的衡制统一,而且告诫做买卖的人要诚实讲信用,不能缺斤少两,否则,短一两无福,少二两少禄,缺三两折寿。秤杆子上的秤星,一般是用金属丝嵌进秤杆,然后打磨光亮。秤星不能用黑色,因为黑色的“秤星”意为“黑心”,做生意是不能有黑心的。
实际上,杆秤是由不等臂天平演化而来。在现存战国古籍《墨经》中,最早记述了人们已经掌握杠杆原理,开始尝试用不等臂天平来测量重物了。
真正实用型的杆秤出现的时间大约是在东汉,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敦煌壁画中有一幅执秤图,该图的出现表明杆秤作为称重器具已经得到普遍使用了。
杆秤自发明以来,一直是我国称重衡量的主流工具,现在的农村集市上,杆秤仍是最为常见的称重工具。这也该算作中国宝贵的文化遗产之一。
北魏时期的敦煌壁画
杆秤构造图
杆秤现在仍是农村常用衡器
衡制的重大演变是在民国时期。1915年,北洋政府公布《权度法》,其第二条明定“营造尺库平制以及万国权度通制并行”。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度量衡法》,其第二条称:“中华民国度量衡采用万国公制为标准制,并暂设辅制称曰市用制。”其第五条:“市用制长度以米三分之一为市尺(简作尺),重量以公斤二分之一为市斤(简作斤),容量以升为市升(简作升),一斤分为十六两,一千五百尺定为一里,六千平方尺定为一亩,其余均以十进。”其第十一条:“凡有关度量衡之事项,除私人买卖交易得暂行市用制外,均应用标准制。”这意味着,度量衡开始全面与国际接轨。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国的市用制沿用了一段时间。1959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原来以国际公制为基础所制定的市制,在我国人民日常生活中已经习惯通用,可以保留”,但也规定:“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成十两为一斤。至此,“一斤等于十六两”的古制才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现在我们用的重量单位都已经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克、千克作为单位,为了能够与国际接轨,又考虑到老百姓的使用习惯,所以对斤和千克做了换算,1公斤等于1千克,公斤和斤之间采用的是二进制,也就是1公斤等于2斤,而斤和两之间采用的是十进制。
度量衡,从古至今都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它关乎到公平、公正、诚信,有歌唱到:
天地之间有秆称,那秤砣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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