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0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公布(厦门大学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厦门大学2020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公布(厦门大学研究生2020年招生简章)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厦门大学是全国知名的大学,也是全国大学生考研的圣地。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厦大2020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厦门大学2020年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一、招生规模

今年,我校有近200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和50个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含普通考生、免试生和专项计划毕业生)约5000人。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相关文件(本计划仅供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录取人数、生源质量、上线考生人数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各院系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学习风格

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大学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一般情况下,基本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的时间安排,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全日制学习。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习成绩等。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表明学习风格的毕业证书;其学术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励和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他们的档案、户籍、人事关系都不转到我们学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奖、助学金和住宿(详见第十二点“奖、助学金”和第十三点“住宿及费用”)。他们的档案等相关材料(详见第七点“资格审查”)必须转到我校,否则,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对该类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转学;但被录取后,考生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转学。

三。学制和修业年限

硕士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分别为2年、2.5年或3年。学习期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学习期限是指具有学籍学生的学习期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动词(verb的缩写)应用条件

(一)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称免试生)的条件

1.符合免试条件并符合我校规定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也可以报考本科直接博士研究生(简称直接博士生)。所有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都将享受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为每人20000元,在新生入学并通过期中考试后分两次等额发放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届时均可毕业。考生必须在当年录取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员。

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满2年(毕业时间至录取日期,下同)及以上者,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须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个附加条件:A、修满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教学单位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b .只有提供CET、GMAT、托福、雅思、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的证明(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满分的60%或以上),才能以学士学位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考前必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非法学)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满足1中的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满足1中的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

(三)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的要求。

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者;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大学毕业,符合我校相关学历要求,具有与大学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同时,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政策按《厦门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执行。

(4)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第1项中第(1)、(2)、(3)项的要求。

西医五年制临床医学或与报名专业对应的五年制医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符合相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临床专业学位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者不得报考。同等学力的人可以报考医学学位硕士,但不能报考专业学位硕士。

注:我校医学院各专业报考限制以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目录备注中相应规定为准。

(5)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以外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

除符合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外,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经学生所在省教育厅审核盖章(请提供PDF或JPG格式的扫描件。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厦大招生办邮箱:hht@xmu.edu.cn。请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的名字命名邮件及附件)。未按时提供《少民骨干报考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别说明: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招生计划”只招收全日制学习型考生,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学习型专业。

为防止考生扎堆报考个别热门专业,保证各招生专业间的均衡性和合理性,我校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不超过5个。请相关考生特别关注此计划信息,尽早计划,理性报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0年,我校将在新疆招收40名左右符合报考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确切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考生除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基本条件外,还应遵守新疆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请向新疆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新疆自治区组织部人才办了解。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是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大学生,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专科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的毕业生、学生和新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高校(高职)的毕业生、学生和新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报考登记表》、《入伍批准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此外,请考生于2019年10月30日前将PDF或JPG格式的《退出现役证》、《入伍批准书》扫描件发送至厦大招生办:hht@xmu.edu.cn。以及邮件附件名称,请写明考生姓名“退役士兵计划”、“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明”)。未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登记

(一)推免学生报名

免试生须在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免试信息公开和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网上缴纳注册费。

特别说明:通过厦门大学网上招生系统申请并被我校录取(非通过夏令营)的学生和通过夏令营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必须登录全国招生管理服务系统再次申请我校,并完成相关网上招生手续。具体程序和安排如下:免试生在全国免试生管理服务系统开通的第一天(预计为9月28日)内,全部完成向我校的申请;我校收到考生申请后,将在12小时内通过系统补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收到复试编号后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

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其他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特别提醒:部分考点尽量网上确认。请关注考点公告。

1.在线注册

所有考生的报考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众网:http://yz.chsi.cn或教育网:http://yz . chsi . cn);网上填报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网上填报时应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凡未按要求报名,错填网报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不再逾期报告,也不再修改注册信息。

2.现场确认

不需要现场确认,避免生育。要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拍照并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取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为准。不再逾期更换。

(3)特别说明:

1.报名期间,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将进行网上查询,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

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指定的相应机构进行认证,并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认证报告的扫描件PDF或JPG提交至我校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相关学院(研究院)研究生秘书邮箱请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网站:http://zs.xmu.edu.cn)查阅。未通过认证或因认证不及时未能提供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有误或信息不实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复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我校预计于2019年10月25日前后公布2020年免试招生人数和各院系可录取剩余考生的招生计划统计。届时,敬请各位考生登陆厦大(http://zs.xmu.edu.cn)招生办网站了解,根据我校公布的信息合理规划或调整学院(系或专业)进行报考,最大限度降低报考风险。

3.我校将在复试阶段严格审核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

4.除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录取到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和全日制少数民族骨干项目定向研究生须向我校转送以下个人材料:

(1)新生必须将档案转到我校。

(2)报名前人事档案已存入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按以下条件提交相应材料:a .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资关系转移表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b .原工作单位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3)入学前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中的任意一种):a .档案存放地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档案简单保管证明;b .人才服务单位出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及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期离职证明;c .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退出现役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请上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材料转到我校。我校将组织相关院系工作人员认真核查。如发现未提交上述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提交上述材料的,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该类考生进行严肃处理。

八。检查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始测试:

相关专业及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招生办网站公布的《就业创业证》(http//:zs . xmu . edu . cn)。

审判时间:2019年12月21-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小时以上的考试科目将于12月23日(8:30—14:30)举行。

试用地点:由各报名点安排。

(2)复试:

复试主要包括外语、专业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核。通过笔试、面试、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学历背景、业务素质、操作技能、英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

除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加试方式为笔试。

是教育部批准的34所明确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高校之一。我校将结合今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各专业具体时间和复试要求请关注招生办和各科室网上通知。

复试阶段,我校将在招生办及相关部门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发送书面复试通知。届时,请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九。准许进入

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办法、总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考生名单

一般5月中旬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拟录取结果。正式录取通知书会在6月中下旬寄出。请参考文件《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预计2020年3月出版。

被定向就业类录取的研究生,录取前应与招生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其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此,如果考生不能复试或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X.身体检查

考生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由我校组织。详见我校招生办网站通知。

XI。学费

根据《厦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 (NDRC价格[2013]887号)和教育部、福建省有关文件精神,现确定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和第一学年缴费标准如下:

第一学年全课程专业学费(单位:元)缴纳标准(单位:元)备注1。学历学位专业1。海洋事务3300016500两年学制2。其他专业3300011000三年学制2、全日制专业学位1。公共管理硕士(MPA)3300016500两年制2。汉语国际教育硕士3300016500两年制3。社会工作硕士300016500两年制4。其他专业学位3300011000三年制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金融硕士800040000三年学制2。会计硕士(MPACC)13800050000三年学制3。工商管理硕士(综合班,OneMBA班)21800090000三年学制4。MBA(金融类)248000105000三年学制5。执行工商管理硕士(EMBA)368000188000三年学制6。旅游管理硕士(MTA)9800049000两年半学制7。工程管理硕士(MEM)10800054000文学硕士(MPA)8000030000三年学制9。法学硕士(含法学和非法学)5400018000三年学制10。社会工作硕士50002000三年学制11。文学硕士(含艺术及艺术设计)600020000三年学制12。公共卫生硕士4500015000以上三年学制收费。

十二。奖励和赠款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文件(财教〔2013〕19号)精神,自2014年9月起,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助”、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完善的奖学金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奖学金的种类有:

1.学术奖学金。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类型学业奖学金(每年一次性资助):研究生1.1直接学位生,前三年1.3直接学位生,后两年02资助。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基本生活费。分别适合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学生国家助学金类型(分12个月发放)本金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0.60.12直博生,前三年1.51.8直博生,后两年03.3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有aw

注:奖学金、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种奖学金、助学金都是学生缴纳相关费用后才发放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需将其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

十三。住宿和费用

(1)对已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研究生的人员不安排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西部地区高校对口支援计划、新疆高校博士学位教师定向计划新生除外)。

(2)已考入电子科学技术学院(国家示范微电子学院)、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的研究生,化学化工学院电化学技术部醇醚酯化学清洁生产与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化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留在我校翔安校区。

此外,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校园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其他学院(研究院)留在我校相应校区。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由学生本人申请,住宿费自理。

博士生住宿条件:1-2人/间,住宿费每学年1200-2400元/人,一般配有卫生间、互联网、空调、热水器、保险箱。

研究生住宿条件:2-6人/间,住宿费800-1600元/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互联网,空调,热水器,保险箱。

宿舍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设施齐全,管理规范。

具体住宿安排会在入场时公布。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四。监督、资格审查和违规处理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督导部门的监督。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室申诉,电话:0592-2180299。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复查。通过审查的人将被注册并获得学籍。复试不合格者,由我校视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3)凡以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十五。入学考试咨询

(1)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我校会及时在网上发布最新的入学考试信息。

(2)我校招生办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考试中心负责研究生报名和考试工作。

招生办设在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三楼,考点设在厦门大学嘉庚主楼五楼。

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件:zs@xmu.edu.cn网站:http://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0592—2184166,传真:0592—2184117

E-mail:kszx@xmu.edu.cn网站:http://kszx.xmu.edu.cn

考生可以咨询各学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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