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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档案馆接收如何办理?一、办理条件1。受理条件:根据人社部〔2014〕90号、人社部〔2016〕75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2.注:入档审核出现以下情况,文件将退回原公司:(1)文件未密封;(2)档案密封无密封条和接缝封条;(三)没有档案材料清单的;(4)无文件转移通知;(5)个人自带档案。二、办理流程?湖北政务服务网办理流程:1。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完整,上传材料的扫描件清晰可见,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原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通过;材料不全的,补正后受理通过;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申请不予受理。通过政务服务网查询或短信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2.验收通过的,当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制作处理决定书,展示完成情况。不需要提交材料,也不需要去窗口。表示已经办理完毕,处理结果(人事档案)将通过机要通信发送到人事档案接收单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函》纸质版可以通过邮政EMS邮寄给我。湖北政务服务网入口:点击此处进入三。加工材料1。介绍信(点击查看示例)2。劳动合同3。户口本【武汉市档案馆条件流程材料接收处理指南】4。档案接收申请表(点击下载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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