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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康(糯康,1969年11月8日-2013年3月1日),出生于缅甸,绰号“教父”,是超大型武装贩毒集团糯康集团的首犯。缅甸毒枭糯康。2011年,武装拦截中国旅游客船金孔雀一号造成湄公河惨案;2012年在老挝被抓获后,依法移交中国;2013年,他被注射死刑。

介绍一下糯康(1969 -2013)这个角色,他在掸邦被中国人称之为瑙坎。他是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特大武装集团的首席毒贩。他曾在缅甸的MTA部队服役,会说缅甸语和泰语。糯康,缅甸掸邦人,原为缅甸大毒枭坤沙集团成员。直到2009年,他还有一个缅甸政府承认的“合法身份”——大其力北部小城红烈镇民兵团首领。

1996年坤沙向缅甸政府军投降后,糯康也“投降”了。通过贿赂缅甸政府军高官,勾结拉祜族民兵,长期在泰、老、缅边境“金三角”从事武装贩毒、偷水抢劫、绑架杀票等活动。他的贩毒团伙被称为“糯康集团”。活跃在缅甸、老挝、泰国边境地区。后来坤沙的旧部被收编,逐渐成为金三角最大的毒枭。他制造冰毒、海洛因,占据湄公河地区,绑架、谋杀、勒索过往船只船员,因此被中国、缅甸、老挝、泰国通缉。

“糯康集团”长期从事贩毒、绑架等犯罪活动。2011年10月,制造了湄公河惨案。2012年5月10日被老挝抓获并依法移交中国。9月20日上午9时30分,昆明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托波等6名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案。

从毒枭到阶下囚,2012年11月6日被判死刑。并由其他6名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糯康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糯康于2013年3月1日被注射死刑。至此,在湄公河惨案中遇难的13名中国船员的灵魂将安息。

罪行概述坤沙投降后,糯康招募了坤沙武装力量的残余分子,并逐渐发展了100多名成员。长期在泰、老、缅三国交界的金三角横行霸道,盘踞在湄公河两岸,长期进行贩毒、绑架杀人、抢劫出差、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犯罪活动。每个据点有15到30人,全部配备AK冲锋枪、M16步枪、手枪、火箭筒、机枪、手榴弹等。自2004年以来,已有20多人在该团伙的枪口下被杀,大量财物也被劫。

直到2009年,他仍拥有缅甸政府承认的“合法身份”,即大其力北部一个小镇的民兵组织头目,手下有400名武装成员。

糯康在湄公河上肆无忌惮,缅甸、老挝、泰国、中国政府都对糯康发出通缉令。

2006年1月,在中国和泰国的压力下,缅甸军政府对糯康集团进行了扫荡,糯康得以逃脱。之后,他把活动转移到了靠近湄公河的地区。

自2007年起,糯康的武装团伙开始向通过湄公河的船只收钱,同时贩卖毒品。

自2008年以来,糯康的武装贩毒集团涉嫌在28起案件中抢劫和枪击中国船只和公民,造成3人受伤,16人死亡。

2008年2月25日,糯康武装贩毒集团在老挝老月阁附近海域向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水上公安局巡逻快艇开火,造成两名警察和一名船员重伤。

从2009年到2010年,中国上海

2009年2月18日,宏远3号、钟繇1号、涪江3号、胜达号等4艘船舶在从泰国清盛码头返回孟茜岛途中遭该团伙枪击,造成我1名船员死亡,大量船舶受损。

2011年3月,佤邦领导人的侄子被糯康绑架,在支付190万美元赎金后获释。

2011年4月,他在金三角经济开发区的赌场绑架了13名中国人,在收到830万美元赎金后释放了他们。

2011年4月3日,糯康团伙劫持了“钟繇1号”、“玉溪3号”、“郑新号”三艘货船和29名船员,其中中国籍17人,缅甸籍12人。

2011年5月2日,在距离湄公河“金三角”经济特区上游约50公里的水域,中国1人、老挝1人被该团伙枪杀;

2011年8月23日,糯康团伙在湄公河流域石三附近持枪拦截我旅游客船“金孔雀1号”(载有24人,其中游客17人,船员7人),抢走游客相机、金项链等财物价值8万余元。

特别是“10.5”案件后,湄公河流域治安形势急剧恶化,内河航运量下降90%,严重损害了沿岸国家的经济发展和正常的商业活动。

2012年11月6日下午14: 00,《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在昆明一审公开宣判。公诉机关指控6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法院判定糯康、桑康、依莱和扎西卡有罪,他们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扎波一审被判死缓,扎托波被判有期徒刑。

2013年3月1日下午,糯康、桑康、依莱和扎西卡被注射死刑。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晚上,中国、缅甸、泰国和湄公河交汇处金三角的黑老大糯康(Naw kham)在老挝波桥的情妇家中被抓获。据该地区消息人士称,已证实执行任务的特种突击队由中国和老挝官员组成。自2011年10月5日湄公河金三角13名水兵被屠杀以来,中国一直在追踪糯康。这次突袭结束了糯康在金三角湄公河地区长达7年的称霸历史。由于老挝当地土著支持糯康,当地村民抗议当局抓错了对象。政府官员告诉村民,不可能释放这个人,他需要被拘留接受正式审讯。

回放:2011年10月5日上午,来自中国的两艘载有13名船员的商船“华平”号和“裕兴8号”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被劫持并遭枪击,13名船员全部遇难。事后,从两艘商船上搜出95万片甲基苯丙胺(又称“冰毒”)。

惨案发生后,专案组派出200多人,共6个工作组,分赴老挝、缅甸、泰国,有的从事秘密调查,有的与当地警方合作。在中国、缅甸、老挝、泰国等国的配合下,糯康集团二号桑康、三号依莱先后被抓获。从之前的审讯得知,“105”大屠杀是糯康秘密策划组织的。专案组立即锁定了糯康。

多次越狱

抓糯康一次又一次失败。

因为这个案件发生在境外,而且是金三角的特殊区域,所以所有的侦查工作都是在境外进行的,和国内完全不一样。策划团队的人觉得自己想做很多事情,但有时候又觉得力不从心,无从下手。

据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说,专案组有几次绝佳的机会知道糯康的位置,但当他被逮捕时,他逃脱了,因为有人事先向他通风报信。原因是专案组认为糯康根基太深。

为了在当地生存和发展,获得当地居民的支持,糯康经常给钱贿赂当地的基层军人、警察和“村干部”,与当地人交朋友。糯康集团小恩小惠,桥塌了路坏了就拿钱修。他们一劳永逸地赢得了

眼见屡屡失败,专案组举步维艰。“迈出一步很难。表面上看不到任何希望或光明,就像掉进海里的人看不到岸一样。”刘跃进说,春节后的近两个月是最困难的时期。“有时候你会问,还有希望吗?”

但想到被害船员和政府的重托,刘跃进和专案组咬紧牙关,总结经验教训,努力寻找破案的新途径。“关键是克服自己的心理问题”。

挤压和清理

逃离缅甸,在老挝被捕。

针对屡遭泄露的信息,专案组决定,能为一人所知的,决不能为第二人所知,能为两人所知的,决不能为第三人所知。

专案组没有把重点放在逮捕上,而是决定挤压糯康在当地的生存空间。糯康主要活跃在湄公河的缅甸和老挝交界处。由于中国和老挝警方的合作,打击力度很大。“105”案后,糯康基本退到了缅甸的大本营。为了把他赶出去,中国一再敦促缅甸清理糯康的地盘。目的不仅仅是抓一次糯康,而是把他赶出大本营。

果不其然,虽然糯康没有被抓获,但是面对一次次的肃反,糯康的手下被抓,他的藏身空间越来越小。

2012年4月25日,糯康和他的两个手下乘船从缅甸到老挝,试图联系在老挝的人,商量如何避免被捕。得到消息的中老警方在老挝设下重围,糯康在老挝博乔省码头刚下船就被警方发现。三个人看见警察拼命逃跑。警察鸣枪示警,最终抓获三人。在三人身上,警方发现了长枪短炮等多件武器,以及子弹。

移交给中国2012年5月10日,“金三角”大毒枭糯康被移交给中国,中老两国签署了“金三角”大毒枭糯康移交备忘录。

禁毒局局长刘跃进表示,中国有最充分的理由变得重要。首先,遇难的13名船员都来自中国,他们劫持了中国的船只。杀戮也发生在中国的船只上,中国的船只是中国的领土。他还说,糯康是被中国和老挝俘虏的。

2012年5月10日上午,在移交仪式上,老挝公安部党委常委、警察总局局长西沙瓦也说出了将糯康移交中国审判的四点理由:

一是中国公安部配合老挝抓捕糯康5个多月;

第二,糯康是缅甸-老挝湄公河地区大规模毒品生产和犯罪活动的主要头目;

第三,中国警方有证据表明,糯康参与了2011年10月5日袭击和抢劫中国货船事件,造成13名中国船员死亡;

第四,中国已向老挝当局提交正式申请,要求将糯康及其同伙送至中国受审。

移交过程2012年5月10日上午,抓获的“金三角”武装贩毒集团首要分子糯康(naw kham)从老挝被依法移交中国。

10日下午16时50分,糯康被押解回北京。在机场,中国公安机关用中缅两种语言宣读了对他的逮捕令。然后糯康签了逮捕令,签了自己的名字,日期,指纹,然后糯康就被带到了首都机场的临时看守所。短暂停留后,于10日晚被押解至云南“105”专案组工作基地。

中国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我受中国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的委托,出席在万象机场举行的中国公安部和老挝公安部向糯康移交仪式。感谢老挝的同志朋友们在打击糯康团伙、侦破“105”案件过程中给予中方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被劫持,13名中国船员在泰国湄公河水域被枪杀。经过中、老、缅、泰四国警方的共同努力,现有证据证明,长期盘踞在湄公河流域金三角地区的武装贩毒集团主犯糯康及其骨干成员与泰国一些不法军人相互勾结,策划实施了“105”案件。糯康武装犯罪集团原本是泰缅边境民族地区的武装组织。

“105”案件的侦破和糯康的落网,特别是糯康从老挝警方移交给中国警方,可以说开创了中老缅泰四国警务合作的先河,应该是国际合作的一个很好的典范。这将震慑继续在湄公河流域从事犯罪活动的犯罪团伙。湄公河流域的任何绑架、抢劫、杀人等犯罪活动,都将由四国警方联合打击。

公开审理过程2012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湄公河“105”惨案将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犯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9月20日上午,庭审问答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糯康第一个被讯问,但在回答检察官讯问时,糯康突然否认策划、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的全部罪行。

公诉人:2011年10月5日,你是否参与了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在中国船只上投放毒品的犯罪行为?

糯康翻译:他说他没有和他们一起去,但是他们自己做了决定。

公诉人:你是导演、策划还是参与?直接回答我的问题。

糯康翻译:没有。

担任本次庭审公诉人的昆明市检察院四公诉处主任检察官李玲说,糯康在法庭上的狡辩和回避问题,他们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就已经预料到了。

公诉人李玲:因为在案件审查中有一个必要的环节就是我们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我们发现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第一次接触他的时候,他还是有一些闪烁其词的回答。在后来的几次讯问中,可能他考虑到自己的刑事责任较重,所以思想有所转变,不愿意陈述自己参与犯罪和指挥犯罪的相关情节。在这个阶段,我们预料到了。

糯康在法庭上以简单回答或不直接回答的方式回避问题,但公诉人没有继续提问。公诉人李玲说,他们将采取两种方式在法庭上处理糯康的情况。

公诉人李玲:一种处理方式是,我们后面要出示很多证据;还有一些明显的问题要再问被告,比如逼问他:你说你不是集团老大,那为什么别人都纠正你?实际上,在该案中,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因为你案中的六名被告和其他五名被告已经非常清楚地回答了我们的问题。

在随后的法庭询问中,桑康、依莱等5名被告人作证称,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是其犯罪集团的头目。在对该集团二号人物桑康的询问中,桑康直接指认了糯康指使他们实施的“105”大屠杀。

检察官:是谁决定在组织内作案的?

桑康翻译:糯康,是糯康。

公诉人李玲说,糯康在法庭上的狡辩会影响对他的判决。

公诉人李玲:其实我们国家的刑法有非常明确的规范。我们对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人的态度是肯定的,在量刑过程中应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你自己也参与了犯罪,并且在非常庄严的法庭审判中否认了自己的罪行,这种翻供行为其实在量刑过程中是应该考虑的。

当庭悔罪2012年9月21日上午9点,庭审第二天,质证的上午,糯康和其他5名被告人认真听完了整个过程。当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第一套证据,审判长询问对上述证据是否有异议时,糯康当场悔悟,称自己做错了,请求中国政府宽大处理。

2012年11月6日下午2时,造成中国13名船员遇难的湄公河“105”惨案中的糯康、桑康扎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托波等6名被告人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六名被告犯有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和劫持船只罪。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一审被判死刑,扎波一审被判死缓,扎托波被判有期徒刑。

6名罪犯均当庭表示要上诉。

死刑的执行2012年12月20日,二审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鉴于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2013年2月2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糯康因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糯康犯罪集团杀害13名中国船员案在二审维持原判后,依法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死刑执行令。2013年2月22日,昆明中院收到糯康等4名被告人的死刑复核裁定书和执行令,并于2013年2月24日向4名被告人送达死刑复核裁定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昆明中院将严格按照死刑执行程序,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现场监督下,于2013年3月1日对4名罪犯执行死刑。法院将对四名罪犯执行注射死刑。

在民事赔偿案一审判决中,法院还判决该案6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据了解,这600万元来自糯康的赔偿。他本人在一审时当庭表示,自己还有一些钱,可以进行赔偿,希望得到宽大处理。

昆明中院法官杨小平表示,部分附带民事案件原告人对赔偿金额不服,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严格依法作出,故维持原判。二审判决已经生效,法院将启动执行附带民事案件。这也是目前受害者及其近亲属关心的问题。被害人家属可获得20多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赔偿。

在法官向糯康宣读死刑复核裁定后没有留下遗书,糯康仍表示已做出赔偿并认罪,希望中国政府宽大处理。当法官向他解释这是最终裁决时,他提出他有10个孩子,想和他们见一面,但他不记得他们的电话号码。

据卢永昌介绍,桑康等几名罪犯在知道结果无法改变的情况下,写下了遗书,留下了遗物。有的在家庭会议上交给了家人,有的没来,就交给了警察。而糯康没有写遗书,也没有让警察转达几句话。

直播死刑2013年3月1日,湄公河惨案主犯糯康、桑康扎萨、依莱、扎西卡被执行注射死刑。2013年3月1日13时58分,两名警察执行法律交接程序

几乎在依莱被押上囚车的同时,扎西卡也被警察带了出来。穿着一件暗红色的横条t恤,他的眼睛不停地转动,流露出恐惧和绝望。在经历了同样的程序后,他于14: 17被送上了监狱大巴。14时19分,法院警车缓缓驶离看守所,前往刑场。

行刑前采访的央视记者在行刑前采访了糯康,并拿出了遇难水兵家属的照片,让糯康换位思考。糯康说,他的痛苦和他们一样,他有孩子和父母,他非常想念他们。糯康还说他害怕死亡,他希望通过赔偿来避免死亡。

执行死刑时“想着妈妈”

3月1日下午4时,中国云南省公安厅宣布糯康犯罪集团4名罪犯已被执行死刑。

两个小时前,“105”湄公河案主犯糯康、桑康扎萨、依莱、扎西卡被从云南看守所押出,押赴刑场。整个过程由中国媒体现场直播。

处决前,糯康最后一次接受了中国媒体的采访。他说这两天睡不着,想妈妈。“我有孩子。我卖毒品是为了让他们能上学和找工作。老了想和孩子在一起。我很惨。”糯康面对镜头时显得有些遗憾:“‘金三角’不好,到处都是毒品,让人忍不住动心。如果是做正经生意,就会染上毒品,难以自拔。”

3月3日《曼谷邮报》援引泰国缉毒办公室第五区负责人的话称,以塔西博为首的一个新的武装贩毒团伙已经控制了原糯康的领地。该团伙有大约40-50名武装成员,其总部设在糯康湄公河上的老窝。

胡祖军坦言,对于“金三角”地区的整体毒品形势来说,“105”案对毒枭的遏制和直接影响还是有限的。“毕竟,糯康团伙主要交易毒品,而不是毒品。传统的湄公河贩毒水路被切断,运输将转向陆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金三角”是世界三大毒品来源地之一的事实不会改变,对中国仍将构成巨大威胁。

云南边防总队支队长王尔甲在糯康行刑当天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在湄公河流域完成了8次联合巡航。“105”事件后,许多中国船长卖掉了自己的船,另谋生路,但他们买了新的船,再次起航。0755-79003说,在泰国北部靠近“金三角”地区的城市清莱,中国云南西双版纳警方正在与泰国禁毒部门商讨湄公河航运安全合作方案。中国、缅甸和老挝都建立了联合邮轮中心,清莱也将很快开设一个。

糯康行刑前两天对中国媒体的镜头说,在“金三角”,正经商人经不起诱惑,最终涉毒。云南省公安厅禁毒局局长胡祖军担忧地说,除鸦片、海洛因外,“金三角”各种新型毒品泛滥,正不断吸引新的制毒者加入,对中国警方和其他国家合作禁毒执法构成更大挑战。胡祖军说,新药降低了药品生产门槛,不受传统药物需要按季度收割的原料限制,提炼加工的技术难度也不大。于是,“金三角”出现了很多作坊式制毒工厂。

2010年云南警方查获的16吨毒品中,甲基苯丙胺占了2/3。2012年5月,中国和老挝警方在一次联合行动中缴获了1.5吨甲基苯丙胺,切断了一个从缅甸佤邦经老挝到马来西亚的国际贩运网络。胡祖军说,2010年,中国警方缴获的甲基苯丙胺比例首次超过海洛因,此后甲基苯丙胺等新型毒品的缴获比例逐年上升。缅甸是中国进口新药的最大来源。“这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胡祖军承认。传统的遥感监测和抽查对新药的作用是递减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依赖互联网

2011年10月5日上午,两艘商船“华平”号和“玉兴8号”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遇袭。经多方核实,华平号上共有6名中国船员,其中5人遇难,1人失踪;“玉兴8号”上有7名来自中国的船员,其中6人遇难,1人失踪。

2011年10月10日:云南全力部署处置我船员湄公河遇袭事件。

10月5日上午,两艘载有13名中国船员的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被枪杀。已知11名船员遇难,2人失踪。初步判断船只被毒贩劫持,杀害船员也是劫匪所为。

2011年10月13日:共和大屠杀29名家属赴泰国认领凶手遗体,成为一个谜。

中国驻泰国大使和使馆主要官员已多次向泰外交部等部门表达关切,要求泰方高度重视此案,尽全力调查事件真相,并尽快向中方通报结果。

2011年10月23日:孟建柱:尽快查明案情,缉拿凶手,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孟建柱强调,在发展澜沧江-湄公河航运业的同时,要把维护航运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格航运管理,维护航运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突发事件。

2011年10月27日:中国公安代表团视察湄公河袭击案犯罪现场。

中国公安部代表团参观了中国“10.5”湄公河船员遇袭事件现场。公安部副部长张新峰强调,中泰双方要通力合作,进一步收集、固定证据,尽快查明真相,依法严惩凶手。

2011年10月31日:中国、老挝、缅甸和泰国关于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的联合声明

为维护湄公河国际航运安全,确保四国正常的经贸和人员往来,在平等互利和相互尊重主权的基础上,与会各方相互通报了湄公河流域的安全形势,共同探讨了加强湄公河流域安全合作、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国际航运安全的措施,并达成共识。

2011年11月26日: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将于12月中旬在湄公河进行联合巡逻执法。

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部长级会议26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决定,从12月中旬起,四国将在湄公河开展联合巡逻执法,12月15日前在中国关累港举行四国联合巡逻执法首航仪式。

2011年11月30日: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

四方认识到,为有效解决湄公河流域的突出公共安全问题,各方应在加强各自水域执法的同时,根据形势需要创造新的合作机制和模式,形成合力。

2011年12月9日: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成立,开展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

这支队伍将是中国公安边防部门首支承担国际河流联合巡逻执法的队伍,与老挝、缅甸、泰国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确保湄公河航运安全。

2011年12月9日:中国成立专业警察部队参与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

湄公河“10.5”中国货船遇袭事件发生后,为确保湄公河航运安全,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公安部、国家有关部委、云南省等各级部门共同努力。经过近50天的精心准备,克服重重困难,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顺利成立。

2011年12月9日:迟

中国、老挝、缅甸、泰国10日正式启动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共同维护和保障湄公河航运安全。

2011年12月11日:四国联合巡逻执法船驶入金三角地区打击毒品犯罪是重要任务之一。

根据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四国将共同组织实施联合行动,打击危害湄公河流域安全的严重治安问题。

2011年12月12日:边防警察武装护送湄公河。

全副武装的中国公安边防警察,昂首挺胸,站在云南公安边防武警总队53901艇、53903艇等艇上,与其他国家执法船一起,开始执行联合巡逻执法任务。

2011年12月13日:四国湄公河联合巡逻首航取得圆满成功,开创了中国与周边国家执法安全合作新模式。

在4天3夜的首航中,四国巡逻执法人员密切配合,并肩作战,按期安全护送10艘中国商船抵达目的地。

2011年12月14日:四国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首航取得圆满成功。

在4天3夜的首航中,四国巡逻执法人员密切配合,将10艘中国商船安全、按期护送至目的地。

2012-01-14: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再次组织联合巡逻执法行动。

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政委刘建宏告诉记者,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1月13日,进出关累港人员4400余人次,船舶680余艘次,进出口货物13400余吨。

2012-01-15: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船及时处置圣泰11号遇袭事件。

北京时间1月14日19时10分,中国商船“圣泰11号”在湄公河国际航道孟西岛回龙河口遭不明人士枪击。

2012年01月16日: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再次圆满完成,中国商船“圣泰11”号同时安全返回关累港。

由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指挥的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船顺利抵达云南西双版纳关累港码头。

2012年2月17日: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反人口贩运进程第三次部长级磋商会议举行。

会上提出了一些合作倡议,如推进湄公河次区域六国打击跨国拐卖合作机制,积极开展联合行动、案件侦办、抓捕遣返犯罪嫌疑人、救助拐卖受害者等务实执法合作,分享打击拐卖经验,推动整体区域执法能力建设等。

2012年03月28日: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执法部门再次启动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行动。

3月25日,云南公安边防总队水上支队53901、53902执法艇起航执行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任务缓缓靠泊中国云南关累港,标志着在中老缅泰联合巡逻执法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04月26日:糯康和其他七名嫌疑人在老挝的一次突袭中被捕。

泰国警方调查后发现,金三角毒枭糯康(naw kham)与该事件有关。泰国随后悬赏200万泰铢(约合6.4万美元)捉拿糯康。2012年4月26日,糯康和其他7名嫌疑人在老挝的一次突袭中被捕。

2012-04-28:外媒称湄公河惨案最大嫌疑人已被移送中国。

据27日《曼谷邮报》报道,被多国政府通缉的毒枭诺坎已被老挝警方逮捕并移交中国。报道称,诺坎可能掌握了中国湄公河惨案中遇难的13名水兵的关键信息。

2012年5月10日:糯康被洛杉矶移交给中国

泰国警方2日表示,通过在泰国北部、缅甸、老挝和中国的调查,以及对事件发生前后109名目击者的询问,警方已获得明确证据,证明9名泰国士兵涉嫌杀害中国船员。当天,泰国警方对9人发出逮捕令,他们面临两项指控:参与谋杀和藏匿尸体。与此同时,泰国警方证实,这艘中国商船没有走私毒品,船上的毒品是一伙黑衣男子栽赃的。

2012年9月20日:上午9: 30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震惊中外的湄公河“105”惨案将于上午9: 30在法院开庭审理。此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2年11月6日:下午2点,杀害中国13名船员的糯康、桑康扎萨、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托波等6人被昆明中院一审宣判。

2012年11月6日:糯康、桑康扎萨、依莱、扎西卡被判死刑。

2013年3月1日:依法执行注射死刑。

2012年4月25日星期三晚上,中国、缅甸、泰国和湄公河交汇处金三角的黑老大瑙坎在老挝博桥的情妇家中被抓获。据该地区消息人士称,已证实执行任务的特种突击队由中国和老挝官员组成。自2011年10月5日13名船员在湄公河金三角被屠杀以来,中国一直在追踪瑙坎。这次突袭结束了瑙坎在湄公河沿岸金三角长达7年的霸权历史。由于老挝当地土著支持瑙坎,当地村民昨天抗议当局抓错了人。政府官员告诉村民,不可能释放此人,他需要被拘留接受正式审讯。

2012年5月10日上午,“金三角”地区首犯糯康被老挝依法移交中国。

10日下午16时50分,糯康被押解回北京。在机场,中国公安机关用中缅两种语言宣读了糯康的逮捕令。然后糯康签了逮捕令,签了自己的名字,日期,指纹,然后糯康就被带到了首都机场的临时看守所。

短暂停留后,于10日晚被押解至云南“105”专案组工作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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