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施工管理口诀(2021二建建筑实务背诵口诀),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二建施工管理口诀(2021二建建筑实务背诵口诀)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虽然二建在建筑职业资格考试中属于比较低级的考试,但是考试本身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尤其是施工管理科目,考生需要记忆和背诵的内容非常多。本站小编汇编了一些管理背诵短语。让我们看一看。

第二施工管理记忆公式1。现场质量检查内容:施工前检查;工序交接检验(自检、互检、专检);隐蔽工程检查;关机后检查;分项工程完成后的检查;成品保护检查等。主要检验方法:目测(看、摸、敲、照)、实测(靠、量、挂、套)、实验法(理化检验、无损检测)。

2.现场施工准备的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提供的原始坐标点、基准线和水准点进行复核。材料的质量控制要从三个方面做好:采购和订货(钢筋水泥生产许可证等。砂石的建材备案证明、其他的3C认证)、进场检验(500t散装水泥为一个检验批;不大于60t的钢筋应进行5%的外观检查,并进行拉伸试验和冷弯试验;不超过100m3的混凝土至少取样一次),储存和使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过程质量控制为基础,包括过程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过程施工效果质量控制。

4.现场质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基础工程(桩数不应少于3根,不少于总桩数的1%,按承载力检验);主体结构工程(混凝土留置数量不少于10组,采用非传统方法评定混凝土强度时,混凝土留置数量不少于3组);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与管道工程。

5.质量控制点的选择原则:关键部位、过程、环节和隐蔽工程;薄弱环节;质量不稳定的工序、零件或物件;对下道工序影响较大的最后一道工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零部件或环节;施工不确定或施工条件困难、技术程序困难等。

6.成品保护措施:保护、包裹、覆盖、密封。

7.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质量抽检合格,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资料检查合格,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查合格)由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

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所含检验批合格,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齐全。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

9.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所包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设备安装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主任负责验收。

10.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所包含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齐全,所包含的分部工程检验资料齐全,主要功能项目抽查符合要求,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施工单位负责验收。

11.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处理:一般缺陷,采取措施后可重新验收;在难以确定是否可以受理时,请有法律悔意的检验鉴定单位进行检验鉴定;试验不符合要求,原设计单位能满足结构和功能要求的,可以验收;严重缺陷应进行加固。如果修复或加固仍达不到要求,则严禁验收。

12.工程竣工验收分为三个阶段:竣工验收准备(自检自评)、预验收

14.根据事故责任,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指导责任事故(领导者的过错)、操作责任事故(操作者的过错)和自然灾害事故。

15.工程质量事故分为: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损失100万以上至1000万以下),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1000万以上不满5000万的损失)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损失5000万以上1亿以下)上报国务院。特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100人以上,损失1亿以上)上报国务院。

16.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程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方案制定、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签字验收、提交处理报告(包括事故调查原始资料、试验数据、事故原因分析论证、处理依据、处理方案和措施、相关数据记录、结论等。)

17、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修补处理(当裂缝宽度小于0.2mm时,表面封闭法;0.3mm以上可采用密封法;裂缝较深时的灌浆修补法)、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不处理、报废处理。

18.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应考虑以下特征:复杂性、多变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经济性和环境性。

19、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是建设项目生产的主要负责人。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的建设项目,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操作人员安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20.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生产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21.工程建设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程序:识别和评价危害和风险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验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结果持续改进相关措施和绩效。

2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纲领性文件)、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作业指导书、管理规定等)。).

23.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可以延期3年。

24.三级安全教育:企业(公司)、项目(工程队、施工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5.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范围: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预防职业病和中毒等。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步骤:工作活动分类-危害识别-风险确定-风险评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充分性。

26.安全检查制度是消除隐患、预防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包括:检查思想、管理、隐患、整改、伤员救治等。安全隐患处理程序:登记-整改-复查-撤销。

27.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8.一类危险源:具有固有的危险性;第二类危险源:由故障、缺陷和失误造成的。危险源辨识法:专家调查法(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安全检查表法(一般包括分类项目、检查内容要求和检查处理意见)

29.安全隐患的处理原则:处理原则

3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预案演练。

32.“五证一图”(监理总图、安全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理电话牌、消防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及施工总平面图。

33.城市围挡不低于2.5m,其他围挡不低于1.8m白天施工噪声不高于70db,夜间不高于55db(夜间最高不高于70db)。

34.施工承包的主要类型:总承包模式(有利于业主前期成本控制,但不利于项目整体进度控制,业主对总包依赖较大,因此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量较小),总承包管理模式(有利于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少业主质量控制工作量,增加合同管理工作量,减少组织协调工作量),平行承包模式(也称分包,有利于业主前期。)

35.公共利益项目、国有资本项目和涉外项目应当进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自然地理环境限制、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工程等。).

36.保险:发包人应为施工现场的自由人员和第三方的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承包商应对运至施工现场用于劳务施工的待安装材料和设备进行保险;承包商应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施工的机械设备投保;分包商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现场的免费工人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37.货物验收方式包括:厂内验收、发货验收、提货验收、入库验收。

38.设备制造前预付10%,80%交付到交货地点,并预留10%的设备定金。

39.施工合同索赔的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施工惯例。

40.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及时性、全面性、相关性和有效性。

41.索赔成立的条件:如果有损失,不是自己的过错,提交索赔意向。在意向后28天内提交索赔文件和资料(包括总说明、论证、索赔金额和证明)。

24小时现场、测量和验证;应急措施应在48小时内报告给合同主管;计量、支付申请、开工7天;合同价格调整、承包商更换项目经理、质量缺陷责任期、最终结算款和进度款申请14天;审查竣工验收申请、支付竣工结算和索赔28天;工程验收证书56天付款。

42.施工企业应当在需要现场监理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

43.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施工和人员的安全,项目经理在无法与发包人和总监取得联系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安全,但应在48小时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提交书面报告。

44.发包人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计量检定时,应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如果承包人向发包人核实的测量结果有误,承包人应在收到测量结果通知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收到书面意见后,应在7天内进行审查,并通知承包人。

45.英语字母表中第二十个字母

49.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内,发包人将剩余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

50.发包人应在收到最终结算支付申请后14天内进行核实,并向承包人签发最终结算支付证书。发包人应在签发最终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最终结算款。

5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进度付款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核。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28天内支付。

52.承包人应在收到合同价格变更意向书后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

53.在收到承包人的竣工结算文件后28天内,发包人将对其进行审核。逾期视为认可,竣工结算完成。如果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出的审核意见后28天内未予确认或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发包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审核竣工结算的,咨询人将在28天内进行审核。

54.双方同意索赔应在索赔发生后28天内提出。

55.监理人经审查认为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天内,提交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验收后发包人同意接受工程的,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56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由发包人签署的工程接收函。如果工程在56天后仍未验收,则视为合格。

56.承包人应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后28天内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无故不按时支付的,从第29天起支付分包人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7.承包商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提交详细的索赔文件和资料;如果事故持续,应提交一份中间索赔报告,并在事故结束后28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

5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56天内,其余人员应撤离施工现场。责任期满时,承包商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现场。责任期从实际完工日期开始。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59.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依据: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的管理体系、项目管理策划大纲、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60.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计划的依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和项目批准文件;相关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和委托监理合同等。(专项监理由总监组织编制,总监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技术总监审批)

61.编制监理细则的依据:监理规划;相关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督编写,提交总监批准)

6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计价、工程支付结算、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索赔结算的依据。

63、施工定额是企业性质的定额,是基础定额,是企业组织生产和加强管理的定额,反映企业生产组织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它是企业施工组织、成本管理、经济核算、投标报价的基础,用于编制施工计划、下达施工任务单、下达定额申请、计算计件工资、计量奖励工资等。

64.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计价规范;工程合同;发送承包商确认的工程量和结算合同价格;双方确认增加或减少

69.施工预算编制的依据:施工定额。施工图预算以预算定额为基础。施工预算是企业组织生产、编制施工计划、准备现场材料、下达任务书、考核效益、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施工图预算是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

70.编制施工成本计划的依据;投标报价文件;企业定额和施工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机械指导价;租赁设备损失标准;已签订合同或估价;外部加工计划和合同;成本预测数据;降低工程造价应采取的措施;财务数据等。

71.成本控制的基础:工程合同;施工成本计划;进度报告;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合同等。

72.施工成本分析基础:会计学、商业会计(范围最广)、统计会计。

73.受控施工进度是进度控制的基础,是整个项目施工进度控制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和指挥施工的依据。实施性施工进度计划是基于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所确定的里程碑事件的进度目标。

74.项目施工质量目标以项目合同为依据。

75.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常见的依据,包括施工合同、设计文件、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修改、法律法规等。技术和法律依据,包括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新材料质量规定和鉴定意见等。

76.工程竣工质量验收依据: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施工合同;设备的技术规范;设计变更通知;合作协议等。

77.处理施工质量事故的依据:质量事故的现场材料;合同文件;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建设法律法规;

78.合同跟踪的依据:合同及根据合同编制的各种策划文件;实际工程文件的原始记录、报表和验收报告;直观了解情况,如巡视、谈话、会议、质检等。

79.索赔依据:合同文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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