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祖梅简历(郭咏梅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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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1960年3月-1960年),河南滑县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公益律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2019年“正确生活方式奖”(俗称诺奖替代奖)获得者。
她是中国第一位专职公益律师,也是中国第一位艾滋病反歧视宣传大使。她受到了奥巴马米歇尔和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的接见。她逐步推动了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的完善,被誉为中国妇女权益保障事业进步的一面亮丽旗帜。
郭两岁时被送到北京,和奶奶、爷爷一起住在三里河的工厂宿舍里。八岁时,他被送回河南农村。高中时,她改名为郭,决心考上北大清华。1979年,她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在大学期间,我认识了中国的一名大四学生刘震云。1983年毕业,进入司法部研究室,后在中国妇联法律顾问室、中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工作。1985年,郭与刘震云结婚。1992年4月,中国政府颁布了《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郭参与了这部法律的起草,并与合著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1993年后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合作,主持实施《中国妇女法实施中存在问题和对策研究》项目。1995年9月,郭参加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非政府组织论坛采访,期间听到希拉里演讲u2018女权,即人权u 2019(Womenapos;权利就是人权)等。1996年,她辞去《中国律师》杂志总编辑助理的工作,与北大的老师们一起创办了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郭成为公益律师,他们最早的资金是美国福特基金会捐赠的3万美元。2001年,郭患上了抑郁症,经过治疗病情有所好转。2009年2月22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在美国驻华大使馆会见了郭等21名中国妇女活动家。截至目前,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已为近10万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接受咨询6万余次,处理案件近千件。2010年3月25日,北京大学官网发布了该校社会科学部机构撤销公告,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是被撤销的四家机构之一。据说北大是教育主管部门授意的,该中心被撤销的原因之一是得到了国外的资金支持,并卷入了一些敏感案件。
她承办了大量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案件,对我国妇女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在我国妇女权益法律援助领域做出了突出的成绩。中心的成果得到了社会、有关部门和国内外领导及同行的赞赏和肯定。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陈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题词:‘向妇女伸出援手,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红十字会会长彭佩云,司法部、中国法律援助中心、全国妇联、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部门领导莅临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指导工作,并对其工作给予鼓励和赞赏。2002年,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中国《财经》杂志评选为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非政府组织之一。2006年获得第三届中国公益发展论坛颁发的‘中国公益杰出贡献奖’和‘模范公益组织’奖。郭的人生目标是成为中国第一代优秀的、有影响力的NGO和公益律师。12年来,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咨询7万余次,代理案件2000余起,提供妇女权益培训80余次,提交法律建议书70余份,出版著作11部,发表文章200余篇,发起成立了首个中国公益律师网及相关网站。对提高我国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增强社会对妇女维权的关注和支持,促进妇女维权的完善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主要作品《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合著)
《当代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法律援助的理论与实践》
《家庭暴力与法律援助》
《妇女法律援助案例指南》
《婚姻家庭疑难百问》
《人身权利疑难百问》
《劳动权益疑难百问》
《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常用法律法规汇编》
荣誉2005年“公共利益年度人物”-《南风窗》杂志
2006年“公益楷模”,第三届中国公益发展论坛暨百名公益楷模先进事迹报告会,2006年12月。
2007年“全球女性领袖奖”,美国国际女权组织的“重要声音”
2007年7月10日,美国旧金山法律援助协会,2007年“公共利益律师年度人物奖”
2009年“COSMO年度时尚女性奖”,《时尚COSMOPOLITAN》杂志,2009年12月10日
2010年“西蒙德波伏娃奖”,2010年1月与艾晓明共同获得。
2011年美国国际妇女勇气奖
2019年第40届“诺贝尔替代奖”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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