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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是中国最早的高等学府之一。秉承“止于至善”的校训,赢得了“以科学闻名,以人才报国”的广泛赞誉。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 已批准我校于2020年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又称“东南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才华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项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引领未来、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我校安排强基招生计划的省份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未来有志于从事相关领域科技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注册的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1.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生源所在地本科第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录取批次省份的相应分数线),理科60分(含),文科40分(含),综合改革30分(含), 其中江苏文理为本科第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20分(含)和30分(含)。

2.报考理科专业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该科目满分的85%(含)以上。

第二类:在相关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任一科目在全国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应分数线由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单独划定,合并录取批次),可破格进入入围名单。江苏省考生还须物理或历史成绩为a级或以上,另一门选修科目成绩为B级或以上。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各省考生符合专业(类别)要求方可报名。分省招生计划详见报名系统。

三。报名方式和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5月10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东南大学强基项目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86),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要求考生根据学科特长和专业兴趣填报1-3个专业(类别)志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择的科目应符合所填科目的要求。报考我校强基础计划的考生不能同时报考其他院校。

考生只需提交上传强基计划申请表,由本人签字即可。所有材料和志愿提交后不可修改。

(2)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通过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按专业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申报入围学科的基本素养;面试将结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创新思维、语言表达和发展潜力。采取面试专家和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进行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3.学校评估工作计划可能会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进行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五)录取方式

1、综合成果转化法

综合成绩按“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高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折算成100分)15%”计算。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强基础计划在相关省份的招生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强基础计划预录取名单。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高考成绩和高考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录取。如果还是一样,文科专业的考生会依次对比语文、英语(外语)、数学的成绩,理科专业的考生会依次对比数学、语文、英语(外语)的成绩。

对于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市同一科目所有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报省级招生办审批,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将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和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高考后续批次。

四。培养方案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赋予的“双一流”大学使命,坚持德育育人,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聚焦国家人才紧缺的重点领域和领域,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条件资源建设,培养学生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知识基础、深厚的人文素质和突出的创新能力, 努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能够引领未来、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分阶段考核和分流补充的方法

实行硕士与硕士学位挂钩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完全学分制,本科生采取3-4年弹性学习年限。

建立科学的、多阶段的动态进入退出机制,对进入强基计划的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和科学分流。原则上,通过强基础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到强基础计划录取的专业以外的专业。

在培养过程中,设置若干定期考核节点,结合学习成绩和综合考核进行动态分流和补充。本科第一年结束后,不适合在强基础计划专业学习的学生转入所在学科专业普通班继续学习,愿意在强基础计划专业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的优秀学生可以转入。本科第三年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和个人志愿,学生以exc

为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自主培养计划,分班组织教学,配备一流师资,提供一流学习条件,营造一流学术环境和氛围,实施导师制、书院制、完全学分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卓越化、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构建能够更好激发学生潜能和创造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

1.构建贯穿大学始终的培养体系。合理调整本硕博连读的课程层次和教学内容,实现本硕博连读教学操作的衔接,选课之间的衔接。建立全校平台课程,允许学生在本科阶段选择研究生课程作为自己的个性化发展课程;研究生可以跨学院跨学科考本科;实施研究能力的衔接训练,设计本科阶段SRTP等课外研究与研究生阶段研究的衔接,将研究从本科阶段延伸到研究生阶段,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

2.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开放共享科研平台,提高学生科研能力。为每个学生配备一名师德高尚、学业优秀、教学水平高的博士生导师,建立导师数据库,实行动态准入机制,加强导师考核。建立全过程、全覆盖、个性化的指导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引导学生思想价值观、学业指导、科学研究、职业规划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向学生开放。促进学生及早进入项目、实验室和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重大科研任务。获得的研究学分可以代替部分课程学分。

3.实施“以学生为中心”的小班教学。增加师生互动和讨论,加强自学能力,培养综合创新和团队合作精神。对于大三学生来说,课堂教学以启发式和互动性为主,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感受研究的乐趣。对于高年级学生来说,课堂教学主要以引导、探究和讨论为主。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实现从“教”到“学”的转变。

4.加强学分和课程的“个性化”自主开发,实行完全学分制,激发自主创新潜力,挖掘学生个体潜能。学生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课程,满足专业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时,取得相应证书。在培养方案中,设置一定比例的个性化学分,供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修,形成个性化的学习方案。落实寒暑假开学制度,丰富学生假期学习生活。冬令营期间,邀请国内外优秀学者开设优秀人文课程和学术讲座,注重文化熏陶和思想价值引导;暑假期间,学校将开展各种创新实践活动、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参与导师的科研。学生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和自身实际,自主选择参加一个暑期学校和冬令营,开阔视野,促进交流,获得丰富的学术滋养。

5.搭建跨文化的国际交流环境和教育平台。加大对海外交流学习的支持力度,鼓励学生到世界一流大学参加交流竞赛学习。为学生提供“参观-科研-竞赛-结业”等多元化交流模式,拓展“全系统-小团队-个人”等多层次交流模式,开设一批精品英语课程,提高人才培养国际化的深度和广度。

(3)其他激励机制。

1.推荐研究生

(1)公费留学:本科阶段全额资助强基础项目学生到海外国际高水平大学学习交流一学期,为每位学生提供至少一次参加国际高水平竞赛、国际暑期学校、国际联合毕业项目等国际交流项目或活动的机会;在博士阶段,全额资助每个学生去海外世界一流大学联合培养一年。

(2)学术会议:本科、硕士、博士阶段,至少资助一次国际学术会议;邀请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学术大师给学生做学术讲座。

4.科学研究

在本科阶段,为每个学生配备一名师德高尚、学业优秀、教学水平高的博士生导师。学生提前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重大研究项目等研究课题;项目强的学生优先参加科研训练项目、创新实践活动等。学校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科研平台优先向基础项目强的学生开放。

5.荣耀

开设若干“荣誉课程”;在各类评比活动中,单独设置名额;优先考虑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被授予“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班级被推荐申报各级“先进班集体”;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学位证书”。

动词(verb的缩写)其他说明(1)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考生电子综合素质档案上传至至强计划报名系统。

(二)对伪造综合素质档案或在高校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强基础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其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三年。已入学者按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毕业后发现有毕业证、学位证者取消入学资格。中学应对出具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如有弄虚作假,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通过强基础计划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在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础计划录取的专业以外的专业。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交通、住宿等费用自行承担。入围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负担得起的差旅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东南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组织实施。我校在执行本简章的过程中,要做到招生计划公开、选拔方式公平、录取标准公开。

(2)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东南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东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4)东南大学强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如果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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