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为何不禁娼-古代如何实行娼妓制度的措施(中国古代为什么不禁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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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们经常看到扫黄打非的现象。中国严禁卖淫,但古代妓女更为盛行,妓院是古代男性提供性服务的最佳场所。本站小编将为你解答为什么在中国古代你不能帮助卖淫。古代的妓女制度是如何实施的?
中国古代为什么不能帮助卖淫?中国古代的妓女制度实际上起源于整个社会所实行的婚姻家庭制度。恩格斯曾经说过,“卖淫是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其实对于中国来说,不仅仅是一个“补充”的问题,而是两个孪生系统并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中国古代社会,对男性实行一种“有限的性自由”。它的限定条件是:只要不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就是允许的。任何可能破坏婚姻家庭性关系的行为都必须受到严厉的谴责和禁止。也就是说,一个有相当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男人,家里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有嫔妃(小妾)和婢女(丫鬟)。他只能和妾发生关系(但不能因此而抛弃妻子),也可以和男仆发生关系(只要他“占了房子”,事后把她当妾)。但在家庭之外,他不能与任何女人通奸,也不能有任何现在意义上的“情人”或“第三者”。这是因为如果女方结婚了,就会破坏其他男人的婚姻。即使女方没有结婚,她的贞操也会毁掉她未来的婚姻,或者让另一个男人找不到老婆。这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社会正义”根深蒂固的内涵,是两性关系的具体化。
有限制就必然有让步和其他包容。那就是允许妓女的存在和男人有限的卖淫。这是因为妓女的社会地位往往是非自由人或半自由人(所谓“卖淫”、“收养女儿”等。),而且也不可能嫁给有一定财产和地位的男人。她顶多被一个男人“救赎”,成为他的小老婆。虽然这往往会让这个男人很没面子或者很没面子,但这并不违反社会制度,因为这不过是把一个女人从青楼转卖给一个家庭,或者是在纳妾的时候找一个青楼姑娘而不是一个好的。这很奇怪,但毕竟是无害的。对其他男人没坏处。当然,社会不会大干涉。只是玩笑和玩笑。对于下层男人来说,明媒正娶妓女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妓女婚后能恪守妇道。
相反,如果一个男人嫖娼成瘾,连老婆都不要也不嫁,社会至少会严厉谴责他。很多时候,强大的宗族组织会“帮助”、“拯救”甚至惩罚他,比如剥夺他的宗族地位、婚姻权或者继承权。因为他破坏了社会的根本婚姻制度,被称为“不务正业”、“弃家弃业”、“生活颓废”,甚至“酒醉”、“荒淫无耻”等等。
因为这样的婚姻家庭制度,妓女是下层男人合理合法发泄婚前性欲或婚后过剩性欲的现成对象;对于那些有钱有势的男人,尤其是文人阶层,妓女是他们唯一可以合理合法找到的。
《情人》。这是因为,在当时,天下所有的女子中,只有妓女才能是懂得下棋、书法、绘画,多才多艺,善于交际,情感相对丰富的年轻女子;只有妓女能对着她们吟诗作对,无拘无束地谈经纬,唱对酒歌。总之,只有妓女才能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有共同的语言和情感交流。
这并不奇怪,也不是因为妓女有什么天赋,而是完全由整个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和性别角色体系决定的。
古代的妓女制度是如何实施的?古代的妓女制度是如何实施的?在古代中国,社会管理者不是一群傻瓜或者只是收受贿赂而不做其他事情。他们深刻理解当时妇女的处境,所以总是想尽一切办法阻止下层妇女卖淫,因为她们“贪图享受”(实际上是生活所迫)。这不是人道主义,而是因为这样的女人多了,必然会有更多娶不到媳妇的男人,甚至会有更多“玩物丧志”、沉迷妓院的男人。这不仅会威胁到社会的整个婚姻家庭制度,也会摧毁孔孟“内无恨女,外无丈夫”的理想,甚至会威胁到统治阶级培养接班人的政治事业。
所以历代都有很多妓女的“从业资格考试”,没有人想做就能做;而且“强迫卖淫”一直是重罪,一直被地狱认为要付出代价。
除了这种官方的控制,当时以农耕为主的社会生活形式也对抑制卖淫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当时客观上有嫖娼购买力的男性主要是中小地主,但他们基本长期生活在农村社会,很少去城市。他们不仅有相当大的地理空间障碍和信息沟通障碍,而且对城市生活有很大的心理障碍。所以在“性消费”方面,他们往往觉得家里有个老婆,有个小妾,有个姑娘就够了,不需要太多的“非分之想”。
相反,城市中文人阶层的主力军,其实是那些相对贫穷的文人。对于嫖娼,尤其是对于“娼妓之爱”,他们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官场阶层虽然强大,但毕竟受到正统道德和诸多条条框框的约束,不可能成为妓女的常客或座上宾。于是,卖淫的“神”主要是纨绔子弟和痞子,历史上这样的男人不多。
正因如此,中国古代的卖淫业一直存在,但一直没有大的发展。但却经常被一些忧国忧民的学者在道德和民族灾难的意义上攻击,以至于后人不自觉地夸大了历史上卖淫业的规模和影响。一句话,“女商人不知亡国恨之,犹在隔河后院唱”,就像后来打洋人的败将,为了“守节”而有斩杀妻女的勇气一样,充分体现了中国文人不能做奴隶的政治情结和狗急跳墙的懦夫精神。
综上所述,在中国古代,婚姻家庭制度、妓女法律制度、性别角色制度是相互无缝结合,相辅相成的。我们根本无法用一个词来概括,只好称之为“以男性为中心的妻、妾、妓、妓和谐运行”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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