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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邑制,又叫采邑,封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古时侯,国君或皇帝拥有天下的一切财产,当然包括土地和百姓。他手下还有公卿,大夫和宗室子弟。这些人也得生活,吃饭啊!开始的时侯,还没有山:俸禄的说法,于是国君把某块土地和百姓封给大臣做食邑,要不然没人会陪他玩啦!这便是食邑制的起源!一般认为,食邑制起源于西周时期。

.开始的时候,受封的人,在封地內有统制权,拥有一切财产,同时对上司尽一切义务。秦汉以后,废除了分封制,官员发放俸禄生活,一些立功的大臣,被受侯爵之位,也会被封块土地。但,在这块土地上,他没有统治权,只能享受一定比例的贡赋。

同时,侯爵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比如,三国时期的汉中张鲁,他投降后封阆中候,食邑万户,是个大地主。汝南张绣投降后,封定候,食邑二千户,仅及张鲁的五分之一。曹洪封乐城侯,亨一个城市的税赋,待遇不低。关羽爵位是汉寿亭侯,古代十里一亭,一个亭沒有多少户人家,这个候爷比较寒酸。

古代的封邑是不断变动的,大臣立功了,可以增加食邑,犯错了可以减少食邑,或者取消食邑,当然也可以传给子孙。唐宋以后,食邑制度成为一种荣誉性头衔。比如,唐代,某某国公征讨突厥时立了大功,皇帝一高兴,增加食邑三千户,这可能是一种荣誉,不一定对现,可能实受只有三百户。

受封的文臣武将拥有封地内的贡赋,相当于现代的地主。农民辛苦一年,大部分收成都得交给主人,遇到灾年,只能流离失所,永远处于被剥削地位。张养浩诗云: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食邑制度产生于商周时期,到宋朝逐渐消亡。是从生产力发展息息相关的,在商周时期贵族需要从天子手中取得封地,而不是领的工资,因为当时的运输条件很有限,如果从上千里外给他运送物资就得不偿失,这就产生了食邑。天子和诸侯把一块地方分封给部下,你要钱要粮自己去收。春秋战国时期食邑制度也有了新的变化,那就是国家代替食邑所有者去征收税款,然后把这些税款打给食邑所有者。能给你的吕不韦拥有洛阳十万户的封邑,这些钱全是秦朝政府代替他征收的,不是他自己派私人征收的。西汉时期一户食邑,按照西汉政府的标准是收费,300~400文铜钱,三分之一给西汉政府,三分之二给所有人。隋唐时期每户食邑会按照人口数量上交税款,交给所有者。到了宋朝时意义就变得无足轻重,每户10亿只有25文钱的税款,在当时高官眼中看来,这只不过是个体面而已。到元朝时,食邑制度就有所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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