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传真励志小故事范文(校园的励志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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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重庆科技大学(重庆理工大学)
2.主管部门:重庆市政府主办,重庆市教委主管。
3.国家标准代码:11660
4.办学水平:硕士s学位学生(包括硕士中外合作办学的s学位学生)和全日制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
5.办学性质:公办。
6.学校地址:
华西校区:重庆市巴南区洪光大道69号
邮政编码:400054
两江校区: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普福大道459号
邮政编码:401135
杨家坪校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盛兴路4号
邮政编码:400050
7.学习地点:
我校2019级普通本科新生即中江人工智能学院、两江国际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的学生均在重庆理工大学两江校区就读四年;其余同学大一在两江校区学习,大二搬回重庆科技大学花溪校区。(学校保留调整学生就读校区的权利)
8、学校批准成立的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前身为重庆工学院,196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重庆工学院,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重庆工业管理学院,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重庆工学院,2009年更名为重庆理工大学。
9.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和证书类型: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授予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将被授予学士学位他毕业于重庆理工大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符合韩国科技学院(简称KAIST)认可的标准和条件,可申请到韩国科技学院深造。符合韩国科学技术学院毕业和授予条件的人可以获得学士学位s学位证和学士韩国科学技术学院s学位证书。
10.办学条件: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占地面积2272亩,建筑面积113多万平方米。现拥有固定资产约23.4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亿元。图书馆拥有各类文献资料220多万册,拥有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教学实习工厂和工程训练中心,校内外实习基地210多个。
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省部级优秀人才197人,如百万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万人计划领军人物、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重庆两江学者、巴渝学者特聘教授、重庆百名学科带头人、重庆百名海外高层次集聚计划人选等。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和留学生28000余人。
二、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
(1)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招生。各省(市、区)的招生人数和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2)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保留65个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剂生源不平衡网上来源。
(三)招生类别
1.全日制普通本科(含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
2.富尔语(非洲富拉人与富拉尼人说的语言)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级招办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情况和申请前的学校。
(2)对于按顺序填报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首次上线考生。首次志愿生源不足的,录取非首次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quot分数优先,随志愿quot。学校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如果录取不理想,将再次招募志愿者,直至计划完成。
(三)专业录取
1.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分数(理工类考生依次指数学、英语、综合成绩,文史类考生依次指语文、英语、综合成绩)。当候选人s投档成绩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s投档成绩,并转入本省(市、区)招生计划中未足额录取且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直至足额录取。
2.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规则为quot录取计划1: 1按专业志愿排队quot已实现。
3.江苏省对考生的成绩要求学业水平考试有:B B(选考科目)5合格(必考科目),投档后排序规则为:quot先评分,再评分quot,即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对投档考生进行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参照江苏省投档原则录取,如仍相同,参照考生成绩学业水平测试。
4.我校在浙江和上海省市招生,参照浙江和上海考试院的录取规定。
(4)我校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上限不超过20分。
(五)申请条件
1.英语和商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外语,但大一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2.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联合会,以及教育部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有关补充规定。材料、生物医药、广告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不招色盲、色弱的考生。
(六)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电气(包括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与自动化);工商管理(包括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包括金融学和金融工程);计算机(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含行政管理、国土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化学制药(含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药学。
(七)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1.C的学生
(8)我校产品设计专业为艺术类专业,其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应省(市、区)招办的专业统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试合格、参加招生体检、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我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 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候选人综合成绩是一样的,他们会依次对比自己的专业成绩,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9)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查询:1 .重庆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 . cqut . edu . cn);2.咨询热线:023-68822995;3.官方微信微信官方账号: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微信平台、招生APP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学校招生机构
重庆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校领导、校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学院、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组成。招生委员会由招生办公室组成。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由招生办组织实施。
重庆科技大学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五、学费标准、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费标准
1.各专业本科学费每学年约4600元/年-6200元/年(工业设计10000元/年,产品设计11500元/年)。
2.中韩合作重庆两江KAIST国际项目学生他们在中国学习期间的费用是28000元/年/学生。学生自愿申请并被批准赴韩留学的,在韩国留学期间学费按韩国学费标准收取,不单独收取国内留学费用。
3.新增专业(智能科学与技术、生物制药)经重庆市物价局批准后,按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4.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
上述收费以重庆市物价局正式批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并通过各省(市、区)招生计划、重庆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新生入学须知公布。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学分制收费经批准的,退款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2)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设置
奖学金类别: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学生综合奖学金(30%享受):400-1200元/人/年;
4.梅花奖学金:5000元/人/年。
奖学金类别:
1.校内助学贷款:本学院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年;
2.生源地贷款:本学院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2000元/人/年。
赠款:
1.国家助学金:面向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金额为2000-4000元/人年;
2.校内困难临时补助,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3.新生特困津贴:500
(2)学校对新生进行初审报名时的入学资格,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学校在初审过程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形。学校确认属实后,上报给了校长务办公室研究决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新生因生病、创业、参军等原因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招收学生,不享受在校生或已退学学生待遇。
七。联系部门、电话号码、传真、网站和电子邮件。
部门:重庆理工大学招生办
电话:023-68822995
网站:http://zs.cqut.edu.cn
监督举报电话:023-62561271(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件:cgzs@cqut.edu.cn
重庆南招生指南
招生一般指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的新生招生。以下是重庆南的招生简章本站小编分享的一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名时间:
5月10日起网上报名;
6月20日起现场报名。
二、招生程序:
1.宣布招生政策。
5月10日起,区教委公布录取政策、时间安排、工作程序等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发布录取报名通知。
2.网上报名初审。
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我区将启动新生子女网上登记工作。从5月10日起,随迁新生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将登录quot南京新的新生儿出生登记制度一所中小学quot通过关注书香楠的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安。按照系统提示流程,他们会申报所在学校,完善基本信息。申请学校分批次、分时段对报考学生的条件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复习资料和录取。
(1)6月20日起,各中小学正式启动招生工作。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安根据辖区内相应中小学的招生简章提供的相关信息在相应的中小学注册,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学校将对经审核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2)根据申报学校的统一时间安排(短信通知),法定监护人到申报学校进行资料审核;学校审核相关材料后,统一计算相应积分,公示积分结果和录取名单。7月20日前,学校向录取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并将录取情况报区教委基础教育处。对于没有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学校会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家长,以便家长做其他安排。
三。所需材料:
(1)本地区注册学生入学情况
户籍在南的适龄儿童安区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下列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的小学、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有效证明(公房为房屋使用证);
(三)适龄儿童因法定监护人不自购住房,自生日起在祖父母产权处登记,并随父母、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居住的,视为符合quot三比一quot入学要求和证书
(5)法定监护人(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等的。不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提供现居住地街道(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
(6)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转学生须提供学籍证明。
(3)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业主的子女上学。
(1)申请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申请的公租房项目分配合同或入住确认函;
(3)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在我市签订的合法就业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就业合同、摊位或门面租赁合同等。)及相关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4)法定监护人(从事家政服务、个体经营等的。不纳入社会保险范围)提供现居住地街道(社区)出具的就业证明;
(5)小学新生须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明,转学生须提供学籍证明。
一、重庆涪陵招生办法
(1)江南市居民子女入学。根据2011年涪陵江南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调整方案(原崇义九年一贯制学校s小学被市七校幸福校区覆盖,初中被十六中覆盖),要切实做好市区招生工作。江南城区(指崇义、敦仁及荔枝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在父母实际居住地对应的学校就读。父母拥有两套以上住房的,应当在父母长期居住地区对应的学校就读;如果户籍在江南城区,父母无房,父母子女长期租房或常年在外地居住,在长期居住地所属区域对应的学校就读。
符合江南城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有效证件住房,以及新生接种疫苗证明;初中阶段:学生及法定监护人、父母的户口簿有效证明住房和小学毕业证书。
(2)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坚持quot两向quot和quot两向quot,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公立学校为主。同时,将流动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读完所有的书,不随意提高入学门槛。
一是在市区买了房的流动人口,将全部入读父母所在地区对应的学校房屋位于。二是在市区没有买房的流动人口,他们的子女可以在区教委指定的学校就读。小学阶段,就读于一中、八中、十中、十三中、十四中、李渡小学、白涛中心学校、龙桥中心学校、清溪中心学校。初中阶段分别到浙福友谊学校、师专附中、涪陵二十一中、涪陵十九中、涪陵七中、涪陵十六中龙桥校区。随迁子女入学注册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租住)房屋证明、合法工作证明(本市户籍)、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4)民办学校招生。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区教委审批备案的招生计划和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我区招生大会后(5月10日以后)下达招生计划,在暑假结束后一周内与公办学校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各民办学校通过考试选拔学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收新生。从今年开始,严禁任何民办学校与房地产建设、销售挂钩,禁止与房地产签订新的与学校招生名额相关的合同条款。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并追究相关学校和人员的责任。
(5)控制寄宿生数量。为减轻江南城区学位压力,逐步消除大班额,2018年春季开学时,府十四中、府十五中、府十六中本部寄宿生总数不得超过高一、高二寄宿生总数。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准入原则。2020年8月31日前(含),所有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条件不具备的农村特殊教育学校和村校(点),可以适当放宽子女入学年龄。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教管中心和当地政府签字盖章的《涪陵区适龄儿童缓学审批表》报区教委基础教育处备案,教管中心和学校跟踪入学情况。
二是就近免试原则。严格按照农村行政区划和城市划片,保障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试等名义选拔学生。并彻底取消以提拔优秀生、保送生、特长生等方式招生。
三是规范公平原则。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学校提前招生,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乱收费。所有学校都要建立健全招生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quot阳光招生quot实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平。
(1)本县注册学生入学情况
此前在我县登记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小学、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1.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3.户口迁移的,由县教委按照流动人口入学办法统筹安排入学的孩子。
(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坚持quot两向quot和quot二合一quot,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同时,将流动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流动儿童入学由县教委统一安排。根据学校容量,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指定就读凤起小学、第一民族小学、凤翔小学新校区、凤翔小学林雪校区、平开街中心学校、五羊街中心学校、官湖小学、平开中学、官庄中学。随迁流动人口子女
积极推进全纳教育,公办学校必须在招生范围内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患有严重身体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残疾学生,应当就读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对于严重残疾的儿童和青少年谁可以不能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和有关部门实行quot一人一案quot提供教育上门,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个别情况极其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缓学、免学手续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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