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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学校地址、办学层次、基本学制及颁发的证书。

(1)学校全称:江苏大学

学校代码:10299(国家标准),1401(江苏省)

办学类型:公立高校

(2)学校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

(3)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本科

(4)基本学制:四年五年。

(5)证书发放:江苏大学毕业证书按国家规定发放;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位评定委员会授予江苏大学学位证书。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我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2)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其使用办法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如果各省(市、自治区)在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调整专业计划。

(四)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招生时没有具体专业。招生后按学校相关规定分流专业。

(五)中外合作办学和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项目学生培养按江苏省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符合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2)江苏省学业水平考试水平要求:报考普通专业(含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和综合评价的考生选考科目最低标准为BB,必考科目全部合格(或C及以上);报考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要求按江苏省有关文件执行。

(3)上海、浙江省考生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对其专业志愿的要求,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其专业志愿的要求。

(4)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言类考生。江苏省考生须口试成绩良好,达到以上;申请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双学士学位项目、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英语能力,以适应全英语教学环境。

(5)考生身体健康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另外,色觉异常者(色弱、色盲)不能被我校艺术类专业和一般工业设计类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异常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任何人在体检中作弊或未报告严重疾病将被

(四)录取艺术类专业时,录取依据为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综合成绩按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比例计算的省份,以综合成绩为录取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数相同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排专业。分数相同的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的顺序排序。

(5)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增减分条件的考生,按增减分后的成绩录取。

(六)报考我校综合评价的考生须通过我校考试。入档后,按照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七)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须通过我校考核。入档后,按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规定的录取办法录取。

(8)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计划考生,南疆单独计划考生,mainland China新疆高中班毕业生,mainland China西藏班毕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毕业生,毕业后转为本科考生,按教育部、生源省(市、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规定录取。

(九)与高职院校“4 0”联合培养试点项目按章程招生,在高职院校学习,毕业后授予江苏大学本科毕业证。

(十)以上录取规则与本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执行本省招生政策。

五、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

江苏大学2019年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奖学金为主渠道,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辅,社会和个人补助为补充,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具体收费标准和奖学金办法见随录取通知书发送的《江苏大学新生入学须知》。

六。监督和保证

(1)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市、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政策法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督导工作小组,负责督导招生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

七。咨询和联系信息

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珍:0511-88791785邮政编码:212013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章程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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