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名的建筑设计公司(成都建筑设计公司排名前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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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份“索赔千万”的律师函在网上流传。四川一家建筑设计公司因认为一名建筑师擅自将项目设计半成品给合作方(甲方),造成甲方非常不满意半成品效果,“对公司失望至极”。公司认为该行为直接导致两个项目“黄了”,因此要求当事建筑师赔偿两个项目的直接经济损失1915万元。
网传律师函
这份“千万索赔”的律师函,随即引发网友热议,有人称,“就算打一辈子工也挣不到那么多钱!”也有人好奇,“设计师究竟犯了多大的错?需要承担这样的巨额赔偿……”
那么,这场“巨额索赔”事件到底有何内幕?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进行了调查,并独家对话当事建筑师……
“千万索赔”:
公司律师函登上热搜
要求一建筑师赔偿1915万元
3月5日,一份由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发出的索赔万千的“律师函”在网上流传,并登上成都本地微博热搜第一。
这份律师函中写道:四川环亚筑领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亚公司)认为该公司一建筑师王志(化名)因工作过错导致公司受到严重损失,要求其在收到函三日内向公司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915万元。
律师函称,王志为该公司方案一部主创建筑师,2021年,因其多次违反公司项目管理流程,在与甲方的单线联系中,未经公司、中心及部门任何领导同意,擅自将正在设计的半成品成果发给合同商谈中的合作方,“合作方非常不满意半成品的设计效果,对公司失望至极”,直接导致合作方拒绝与环亚公司签约,合作商谈被迫终止。环亚公司认为,王志的行为导致两个项目合同直接经济损失1915万元,并严重影响了环亚的声誉与形象。根据《劳动合同》相关规定,要求王志赔偿直接经济损失1915万元。
当事建筑师:
否认擅发设计半成品
已离职,此事疑因自己讨薪而起
被索赔的建筑师是谁?他是否真的违反公司规定擅自发图而导致合作失败?红星新闻记者多方努力,找到了律师函中被索赔的当事建筑设计师王志。
当事建筑师王志
说起这场“千万索赔”,目前已从环亚公司离职的王志显得比较淡定,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他看到律师函时“都笑了”,也感觉很无语,“(律师函)也是能够随便发的吗?而且涉及数字金额巨大。”
对于环亚公司在律师函中列举的种种情况,他予以反驳,称公司这一系列事情都是由讨薪引起的,因为他与十多位同事目前正因欠薪问题与公司周旋,准备走劳动仲裁。他们要求公司支付去年11月~12月被公司恶意打低绩效而克扣的工资,以及去年未按年薪合同发放的约30%的年薪。他认为公司此举是为了恐吓他,“为了不发那5万块钱,就拿1000多万的东西来吓我,让我不要走劳动仲裁。”
那么,公司为何只给王志一人发律师函?据和他一起离职的同事介绍,主要是因为王志在讨薪者中职位较高,也正好是负责上述项目的设计师,加之每次在工作群里提工资问题,王志都第一个发言,“枪打出头鸟。”
对于公司所称的两个“被拒绝签约”的项目,王志表示,其中一个是去年5月做的强排项目,当时他并未添加甲方微信,因此就不存在与甲方单线联系的问题;另一个则是去年下半年由他负责的住宅项目,至今公司都还在推进中,因此也不存在“商谈被迫终止”的问题。据一起离职的同事介绍,两个项目如果达成,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左右。
王志表示,他来公司不到一年,“加班甚至比某些行业还要夸张,有头一天通宵加班、第二天立马赶到绵阳汇报的情况。”但公司却因“讨薪问题”,2月28日把他喊进办公室给了这份律师函。
王志认为,环亚公司的这一举动让他感到很寒心,甚至觉得有些“无耻”。这份广为流传的“律师函”也对他产生了很大影响,“因为设计行业都是通的,这份涉及金额巨大的律师函发出去,一般人都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对我个人名誉以及之后找工作都有影响。” 他希望环亚公司能公开致歉以及赔偿名誉损失,并称目前环亚未就此事主动联系他,他和同事也会继续讨薪维权。
甲方澄清:
听说此事“十分震惊”
合作并未终止,相关项目还在推进中
红星新闻记者也联系上其中一个项目的(甲方)设计负责人。据其介绍,这是位于四川绵阳某住宅项目的四号地,目前该项目与环亚公司的合作并未终止,“他们正在做,合同也正在汇报阶段,只是因为项目定位原因,进度没有之前推得那么急切。”
该负责人表示,该项目没签合同,跟王志是否发(设计)图没有关系。双方在对接过程中有过程稿的沟通是很正常的事,“合适就继续推,不合适就及时纠偏,在行业中也是很正常的。”当时王志负责四号地的前期对接工作,“环亚(王志)还出了一个方案比选的本子,把所有方案对比都写得清清楚楚,我们还说环亚做东西挺认真,领导都夸。”这次突然得知王志收到索赔千万的律师函,他们整个公司都十分震惊,“觉得有点扯。”
“律师函中说甲方对成果不满意,我们都不知道(我们不满意),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得出来的。”他表示,现在领导也知道此事,他出面澄清也是想帮帮王志,“去年他们还是挺辛苦的,结果现在钱没拿到,反而被公司坑一把。”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这份律师函已在设计圈内传遍了。
公司回应:
无可奉告,“会内部处理”
与劳动者的纠纷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那么,环亚公司到底为何向王志发送这份律师函?3月7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来到环亚公司位于成都天府四街OCG国际中心的办公点。据公司内部人员介绍,王志已于上周离职,他们也知晓这份律师函,也知道一部分同事在讨薪维权,但对于律师函中提到的具体细节,他不便回答。
环亚公司
红星新闻记者就“律师函”问题向环亚公司提出采访申请,但环亚公司表示拒绝,“公司内部事情无可奉告,我们会内部处理。”对于律师函中提到王志擅发设计半成品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想了解整个事情,可以直接找王志,我们这边不方便说。”另外,公司跟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会通过正规司法途径解决,也尊重仲裁委或是法院的判决结果,相信司法的公正。
之后,红星新闻记者拨打环亚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潇的电话被挂断,发送短信询问此事,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对方回复。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在该公司的简介中,环亚是一家全方位、外向型、创新型的专业设计机构,依托于建筑方案设计,实现建筑策划研究、绿色建筑节能设计、建筑智能化等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能独立完成住宅及公建产品研发、设计及全过程管控,为国内外业主提供具有国际专业水准和符合本地规范的建筑设计。
环亚公司涉及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红星新闻记者从天眼查查询到,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是一家小微企业。目前,该公司涉及3条法律诉讼,其中在2021年涉及一起名誉权纠纷案:2021年2月24日,在知乎论坛一条关于《四川环亚筑领建筑工程设计是一家怎样的公司?》的提问中,一位匿名用户描述该公司为“垃圾公司、烂领导……”后环亚公司认为其侵犯名誉权把该用户告上法庭,法院查明该用户为环亚公司前员工佘某,最后法院判佘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6500元。
【律师观点】
那么,环亚公司向劳动者发律师函“索赔千万”是否合理合法?对此,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人士。
1.向劳动者索赔1915万元,于法于理皆不成立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表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本案中,环亚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依据主要是《民法典》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如果环亚公司在相关规章制度中规定“不得擅自将半成品发给合作方”,且已向劳动者公示,若王志此时仍向合作方发送半成品,则可要求其赔偿;若无,则公司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不成立。
对于环亚公司所称“直接经济损失1915万”,曾林刚表示,正常来讲,影响签约的因素有产品质量、价格高低、服务质量等诸多因素,客观来讲并不是劳动者发送半成品就能决定是否签约。从另一个方面讲,如果劳动者发送的半成品本就是环亚公司真实水平的体现,那么即便劳动者没有发送半成品,最终也可能不会签约。因此公司将未签约的责任归咎于劳动者是不妥的。
同时,曾林刚认为环亚公司要求劳动者赔偿1915万的依据也是不足的,“该金额是签约金额还是利润?是毛利润还是净利润?”如果是签约金额,后期设计还有相应的成本,若是利润,环亚公司又如何证明该项目只挣不亏?利润的依据又是什么?“没有签约则没有付出相应的成本,现在要求劳动者全部支付,于法于理皆不成立。”即便劳动者存在过错并给公司造成损失,也应考虑各种因素,而不能只考虑劳动者的行为因素,还应考虑其主观恶性;若生硬对劳动者苛以过重赔偿义务,则有违公平、合理补偿的基本法律精神和原则。
2.目前证据尚难判断公司是否有权主张赔偿
针对此事,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朱界平律师表示,就目前证据来看,还很难判断公司是否有权主张赔偿。劳动者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不能一概而论,“首先要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其次要看双方约定是否超过法律保护的范围,最后还应考虑劳动者对经济损失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对于这份争议较大的律师函,朱律师表示,律师函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单就该“律师函”而言,主要起到“震慑”作用。律所不能随便发律师函,需要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同时,律所发律师函也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并结合法律和事实发出。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实习生 金若珍 摄影报道
编辑 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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