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社会融资规模(2020年3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2018社会融资规模(2020年3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2022年前三季度,5个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超过万亿元,江苏以3万亿元的融资规模增量居于全国首位,海南、西藏、青海、宁夏融资规模增量在0-1000亿元之间,辽宁前三季度还款量大于贷款量。

北京、广东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超过千亿元,江苏、浙江、广东企业债券超过4000亿元,10个地区企业债券为负值;广东、江苏、浙江、山东人民币贷款超过万亿元。

与2022年前三季度相比,除内蒙古、江苏外,其他29个地区融资规模都有所缩减,辽宁去年前三季度融资788亿元,今年前三季度融资规模为负值,融资规模同比降幅最大。

注:1:地区社会融资规模增量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定区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

注2:表中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注3: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

注4:由金融机构总行(或总部)提供的社会融资规模为1.75万亿元。

注5.2022年12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将“国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与原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合并为“政府债券”指标,指标数值为托管机构的托管面值。2022年9月起,人民银行进一步完善“社会融资规模”中的“企业债券”统计,将“交易所企业资产支持证券”纳入“企业债券”指标。2022年9月起,人民银行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照债权债务在托管机构登记日统计。2022年7月起,人民银行完善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方法,将“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支持证券”和“贷款核销”纳入社会融资规模统计,在“其他融资”项下单独列示。

更多2018社会融资规模(2020年3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