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博士后几年出站(中山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中山大学博士后几年出站(中山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翎 通讯员 李思宇

记者7月15日从中山市人社局获悉,《中山市博士和博士后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管理办法》,博士后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万元,增幅达56.2%。

《管理办法》明确,扶持资金类别主要包括中山市工作站(基地)和博士站建站补助、在工作站(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经费及生活补贴、年度绩效评估获得优秀的博士后工作平台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给予的配套扶持等。

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研发经费和生活补贴方面,在中山市工作站或基地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3个月以上的可申请研发经费和生活补贴。其中研发经费5.4万元/年,每年申请一次,期限为2年;生活补贴15万元/人/年,按月发放,期限为2年。对比目前标准,新办法提高了博士后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9.6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5万元,增幅达56.2%。

《管理办法》针对海外引进的博士人员,增设生活补贴。该办法规定,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来中山市从事博士后工作,属首次进站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进站时间为准)的,给予进站博士后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最长期限2年。出站后留在中山市工作的,给予每人40万元购房补贴。

对国(境)外引进的博士和博士后,出站后留在中山市工作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出站时间为准)的,另外增设10万元生活补贴,由中山市财政负担,按中山市高层次人才待遇发放方式予以发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黄铁安

更多中山大学博士后几年出站(中山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